杜阿姨守候3天,卻得到了自己*不想看到的結果:婚紗照是被主人遺棄的。
記者調查多家影樓發(fā)現(xiàn),從拍照到取貨的約兩個月時間里,有大約兩成的婚紗照沒了主人——分手了。
當愛已成往事,在一起的照片到底該怎么處理?專家建議:寬容對待。
主人結婚不到一年分手
昨日下午1時許,在影樓的配合下,根據(jù)婚紗照標簽上的信息和照片中的人物,記者*終聯(lián)系到了照片中的新郎小王。
這些被遺棄的照片是去年11月份被小王從影樓取走的,小王和照片中的新娘相戀一年多,去年年底舉行了婚禮,由于感情不和,結婚不到一年的兩人在今年10月初走到了盡頭。面對臥室、客廳熟悉又陌生的合影,聯(lián)想到兩人之間的種種不愉快,小王一氣之下將照片丟在了馬路邊上。
“我的擔心還是發(fā)生了”,得知這樣的結果后,杜阿姨不住的嘆氣,“太可惜了,真不知道該說啥”,杜阿姨無奈地搖著頭,沉默了很久。
記者調查:拍照到取貨不過兩個月 兩成情侶分手
“一套婚紗照從造型取景拍攝到后期制作成冊,大概兩個月的時間。”沈陽一家影樓的李經理介紹。
記者走訪了沈陽市幾家大型婚紗影樓,在隨機抽調的100對今年下半年拍照的情侶中,僅在等婚紗照的兩個月內,就有約兩成情侶分了手。“這種情況不少,我上個月就碰到了四五次”,負責影樓送貨服務的劉先生說,“有說退了不要的,還有當場就砸了的”。
上個月他送貨的時候就遇到了這樣的事兒。當時他到樓下了,女孩接電話說20分鐘后再下樓。“我當時就覺得語氣不對,哭腔似的。”劉先生等了20分鐘還是沒人來取,大概1小時之后一個女孩下來了,“哭得兩眼通紅,跟我說送來也沒啥用了,已經分了”。
女孩請求劉先生將婚紗照幫忙處理掉,“我說多可惜啊,你真的決定了嗎,結果那女孩哭著點了點頭就走了”。
各方聲音:當愛已成往事 照片該怎么辦
杜阿姨:現(xiàn)在的年輕人都太沖動了,等他們到了我這個年紀就會明白,兩個人在一起是緣分,分手了能做朋友也盡量做朋友。像婚紗照這種紀念物品應兩個人協(xié)商后理性處理。
網友“松松”:現(xiàn)代人都愛閃婚,這是一種對婚姻極不負責的態(tài)度,高興了就在一起,不高興就分,考慮得太少了。但是分手后照片隨意丟可就不厚道了,又不是你一人的。
網友“欣欣蘭葉”:不僅是結婚照吧,情侶拍的照片啥的,分手之后也難處理,建議影樓能有回收服務。自己銷毀一是不忍心,二是也沒有太好的辦法。
網友“木偶d眼淚”:留著吧,畢竟是美好的回憶,放在一個看不見的地方,只要等老的時候能找到看看就好。
網友“清清風兒”:結婚照就銷毀吧,生活照在誰那里誰就珍藏吧。這是在離之前,一起商量的事情之一,因為還要為對方以后的生活留有空間。離婚是婚姻不能繼續(xù)下去,不是生活不能繼續(xù),所以要以不傷害對方以后生活為準則。
媒體從業(yè)人員李先生:到了拍婚紗照的程度,一般都是準備要結婚了的?;榧喺罩皇且徊糠?,新房、裝修、婚禮籌備、結婚戒指等等。分手了,可不只是婚紗照一扔就結束,要是算起賬來,婚禮是不是取消?等到下一任主人,房子的裝修是不是得重新進行?這費用可就大了。對于整個社會來說,也是一種巨大的浪費啊。
律師說法:侮辱誹謗照片 可能構成違法
遼寧誠信為民律師事務所陳國興律師表示,從法律上說,分手了、離婚了,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一般也就結束了。
婚紗照屬于雙方共有的物品,具體處理方式可以雙方協(xié)商。如果分得婚紗照的一方只是事后遺棄了這些照片,并不違法,只要沒有在公眾面前對照片進行侮辱誹謗等,就不構成侵犯肖像權。
專家建議:放下才能走出 婚姻需要經營
心理學家吳強:盡管分手,但對于以前的經歷還應該珍惜、接納,用感恩的心態(tài)來紀念。照片也好,一些紀念品也好,心理學講都是個情感的象征。很多人在結束一段感情之后,用毀掉直接帶有感情聯(lián)接的紀念品這種方式來遺忘一些東西,相當于一種儀式。其實不管你遺棄也好、毀掉也好,人們的過往經歷不會真的忘記,尤其是這種帶有創(chuàng)傷的經歷。單是毀掉、遺棄紀念物是沒有用的。用這種方式來遺忘,往往會加劇內心的沖突;只有釋然了、放下了,才能走出陰影。
社會學家張強:婚前要慎重、婚后要經營。一段完美的婚姻要經過無數(shù)風風雨雨,在這個過程中,除了激情,更要真正用心去經營,去“保鮮”。而且還要有“危機管理”意識,出問題了是“拉他一把”還是“推他出門”呢?這些婚姻中的危機處理技巧,是需要探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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