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以來,微電影那是相當流行,很多新人都會在找婚慶公司拍婚紗照的同時,再加上一部記載浪漫愛情的微電影。而一些商家也正是抓住了新人們的這種心理,推出了微電影服務招攬生意??闪钍忻衿计迹ɑ┌迷愕氖?,自己和愛人當初因為一家攝影店給出了婚紗照+微電影的優(yōu)惠套餐,而選擇了這家,哪知道到婚禮結(jié)束了,不僅婚紗照沒制作完,期盼的微電影更是沒蹤影。商家甚至以"微電影是套餐附加服務"為由,拒絕賠償。
原來當初萍萍在選擇婚紗攝影店時,有家攝影店報出了一個所謂的超值套餐,價值9000元,不僅包含了婚紗照還有一部婚慶微電影。對于微電影相當向往的萍萍立馬就同意了,并告訴商家他們的婚禮定在12月份,讓商家安排好時間,別到時候來不及??闪钇计际氖牵约簱牡氖虑?終還是發(fā)生了:婚紗照直至婚禮當天都未制作完成,至于微電影,更是拍都沒拍。對此,萍萍及家人多次找到商家理論,可店負責人每次都以各種理由躲避消費者。無奈之下,萍萍于去年12月26日到桃塢工商所投訴商家。
接到投訴后,工商人員迅速與該攝影店負責人取得聯(lián)系,就消費者投訴內(nèi)容作詳細詢問??蓴z影店負責人稱自己在外地出差,對這個事情不是很了解,等其回到蘇州后再做處理。這一等就是一周,卻沒有絲毫聲音。為此工商部門于去年1月10日前往攝影店調(diào)查情況,現(xiàn)場查閱了店家與消費者簽訂的合同,與店長就此次投訴進行了溝通,并在現(xiàn)場致電消費者,約定時間在桃塢工商所進行調(diào)解。
調(diào)解當日,攝影店負責人一再強調(diào),其與消費者簽的合同上,有格式條款注明了,婚紗照價值9000元,微電影屬于套餐的附加部分,不在9000元的價格范圍內(nèi),所以店家只愿對婚紗照做出*多2000元的賠償,微電影部分拒絕賠償。對于商家的辯解,桃塢工商所調(diào)解員嚴肅指出,微電影即使屬于附加的產(chǎn)品,也屬于其本身服務的一部分,是消費者理應享受的一項服務。經(jīng)過2個小時左右的調(diào)解,店家終于認識到自身的違約責任,同意一次賠償消費者5000元,就此一樁婚慶微電影消費糾紛案得以終結(jié)。
維權(quán)知識:合同格式條款有爭議時,法律上是怎么規(guī)定的?
我國合同法第41條規(guī)定:"對格式條款的理解發(fā)生爭議的,應當按照通常理解予以理解。對于格式條款有兩種以上解釋的,應當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條款一方的解釋。格式條款和非格式條款不一致的,應當采用非格式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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