坑爹的店家每次都稱,拍好的照片離奇“遺失”
已有身孕的宋女士,下次恐怕要帶著孩子一起補拍婚紗了
義烏佛堂的宋女士:3年前,我和老公花了3800元,在浙江省義烏江濱中路的一家婚紗攝影服務部拍婚紗。后來老板說照片遺失了,我們先后又補拍了3次,可每次都說照片遺失了?,F在,我已經有了6個月身孕,婚紗照還是沒有拿到。你說,這家店是不是太離譜了???
3年拍了4次婚紗
照片現在還沒拿到
坑爹的店家每次都稱,拍好的照片離奇“遺失”
已有身孕的宋女士,下次恐怕要帶著孩子一起補拍婚紗了
2009年7月25日,即將結婚的宋女士和老公一起,到義烏江濱中路一家婚紗攝影服務部拍婚紗照。
對于一個女人來說,這是一件無比幸福的事,宋女士內心充滿憧憬。
整組婚紗照由內景和外景組成,分三次拍攝,費用3800元。協議規(guī)定,兩個月后取照片。
可2009年9月25日,宋女士去取照片時,店方的回答卻讓人有些意外。
“你拍的兩組婚紗照不知什么原因,全部遺失了?!币晃恍仗K的店長承認保管不當,愿意免費為宋女士夫婦補拍一次。
宋女士想了想,反正照片丟了也找不回來,就同意了這個建議。
可之后發(fā)生的事,讓宋女士氣不打一處來。兩口子折騰了好幾天,分別于2009年的10月、2009年11月和2010年3月補拍了3次婚紗照??呻x奇的是,每次拍完去取照片,店家都說“照片遺失了”。
結婚是一輩子的大事,宋女士對自己的婚紗照也十分重視。接連出了這樣的事,放在誰身上也無法心平氣和。從2010年5月開始,她每個月都要去幾次那家婚紗攝影服務,要求店家給個說法,并退還全部費用。
這本是一個再合理不過的要求,店家卻一再推諉,稱“負責人出差”或“還在研究”。加上接待的人挺熱情,還勸說宋女士再補拍一次,這件事就這樣拖了下來。
等到今年6月份,宋女士再次來到這家攝影服務部,那位蘇姓店長卻像換了一個人似的,態(tài)度完全變了。
“我們咨詢了律師,你的消費已經超過了有效期一年的法定申訴時間。”蘇店長語氣生硬地說,婚紗照不但不能重拍,費用也一分不退了,“你愛上哪告上哪告,告到哪也得不到法律支持?!?br/>
平白折騰了近3年,耗費了大量時間、精力和金錢,卻換回了一肚子氣,難道,就真沒說理的地方?
義烏市稠城工商所接到投訴后認為,從人性化的角度,宋女士提出的維權訴求并不過分。
在工商部門調解下,這家攝影服務部同意再為宋女士補拍一次婚紗照。由于她已有6個月身孕,店方同意在2012年7月2日至2014年7月2日期間,宋女士和丈夫可隨時去補拍照片??峙碌綍r候,她要帶著孩子一起去拍婚紗了。
工商部門也特別提醒消費者,在購買任何商品或進行服務消費時,都是有申訴時效的。一般來說,商品的“三包”期限只有一年,超過一年的,商家就可以不再承擔法律規(guī)定的任何責任。消費者在自身權益受到侵害時,一定要要及時向有關部門提出申訴,一旦過了有效期,消費者的權益將很難得到維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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