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新人讓影樓幫忙拍攝了婚禮錄像,因打工耽誤了取婚禮錄像的時間,半年后來取時,被影樓告知,婚紗照已被其家人取走,而這對新人的家人卻表示沒有取走婚禮錄像。
12日,家住山東省臨沂市郯城縣的楊女士來電反映,去年年底,她和丈夫經(jīng)熟人介紹,在縣城廣場西側(cè)一家婚紗攝影機構拍了婚紗照,小兩口舉行婚禮時,也讓該影樓全程拍攝。婚禮后,兩人分別外出打工,就耽誤了取視頻的時間。
時隔半年,楊女士再次來到該影樓取錄像時被告知,她的婚禮錄像早已在今年年初,就被其公公取走了。楊女士稱,并沒聽自己的公公說取走了錄像。
7月12日下午,楊女士已再次向其公公確認,老人說的確沒有取回小兩口的婚禮錄像。
12日,記者聯(lián)系了該影樓。一名自稱姓王的負責人介紹,今年年初,這小兩口的婚禮視頻確實被楊女士的公公取走了,當時兩人還寒暄了兩句。
該負責人表示,因為縣城小,所以他們平時在業(yè)務中,取婚紗照、視頻都是憑“臉熟”,不用拿單據(jù)來對?!坝晌医?jīng)手拿給她公公的,這我可以負責”。該負責人同時稱,由于時隔半年,監(jiān)控設備的儲存空間有限,所以沒能還保留當時情況的記錄。
13日上午,楊女士一家再次來到該影樓。楊女士對自己取視頻的時間相隔太久,向影樓負責人道了歉,雙方不再爭辯婚禮視頻的去向。而影樓負責人為維護聲譽,同意賠償楊女士1000元錢。
記者咨詢了工商部門了解到,消費者在進行消費時,應注意保留單據(jù),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而商家在提供服務的時候,也應將提供服務的規(guī)范流程向消費者明確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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