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一名兩歲小女孩在影樓拍攝兒童寫真時,由于無人照看不慎摔倒,造成右臂骨折。昨天,經焦作市解放區(qū)人民法院調解,影樓賠償了小女孩1000元。
去年9月的一天,焦作市民許女士和丈夫興沖沖地帶著女兒妞妞(化名)來到市內的一家影樓,準備為當天過兩歲生日的女兒拍一套兒童寫真。
拍照時,看著妞妞換了一套又一套漂亮的衣服,在閃光燈下擺出一個又一個可愛的造型,一旁的許女士和丈夫笑得合不攏嘴。就在大家都沉浸在快樂中時,意外突然發(fā)生了,妞妞在拍一張站立姿勢的照片時,由于無人照看被絆倒,重重地摔在地上。
許女士和丈夫急忙抱著哇哇大哭的女兒趕到醫(yī)院,檢查結果令他們非常心疼:妞妞的右臂骨折了。為了療傷,許女士前后共花費了800多元。
許女士認為,妞妞被摔傷是影樓的場地設計不合理和工作人員的疏忽造成的,遂多次找影樓負責人趙某協(xié)商賠償問題。不料,影樓覺得己方的責任不大,不同意支付全部的醫(yī)療費。多次協(xié)商無果,許女士一怒之下將影樓告上法庭,要求影樓賠償女兒各項損失共6000余元。
焦作市解放區(qū)法院審理后,首先進行了調解,在主審法官的耐心勸解下,許女士認識到了自己也存在著對孩子照看不周的失誤,對孩子受傷同樣負有責任,影樓老板趙某也坦承此事和影樓的安全防護措施不到位有關系,雙方最終握手言和,簽了調解協(xié)議:影樓當庭支付許女士賠償款1000元,并承諾免費為妞妞制作7寸相冊1本及16寸帶框照片2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