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新人歡歡喜喜地拍了婚紗照,竟然發(fā)現(xiàn)照片上都印著英文“No freedom no future(沒有自由,沒有未來)”。黃某夫婦以造成精神傷害為由,一紙訴狀告到法院,要求婚紗攝影公司向他們賠禮道歉,并賠償精神撫慰金人民幣5萬元。記者昨天了解到,在上海市崇明法院承辦法官主持調解下,雙方最終握手言和,婚紗拍攝公司給付原告1.25萬元。
去年10月7日,即將步入婚姻殿堂的黃某與戀人前往某婚紗攝影公司拍攝結婚照,并預付了定金。同年11月17日,兩人又至公司經營地支付余款并拍攝。今年1月初,他倆從影樓領取結婚照一套,該套結婚照的邊角處標有英文字母“No freedom no future”。沉浸在喜悅中的戀人當時并未在意。婚禮當日,新人的同事在欣賞婚照時,無意間看到照片上的英文標注,并將其譯成中文“沒有自由,沒有未來”。
原告認為新婚照片上的不妥英文標注影響了婚禮喜慶氣氛。被告的行為給原告造成精神傷害,應承擔相應民事責任。被告答辯稱,該組照片的底版上就印有此英文字母,主要寓意是結婚后失去了一定單身生活的自由?,F(xiàn)愿意給付原告1.25萬元。原告方最終表示接受并撤回了訴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