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逾八旬的老太和老伴一起參加某影樓的免費拍婚紗活動,不幸摔傷。喜事節(jié)外生枝,引發(fā)了一場官司———近日,石家莊市橋東區(qū)法院對這起案件作出判決,判令影樓經(jīng)營者承擔主要責任,賠償摔傷老人損失。截至昨日,判決已生效,雙方均未上訴。
去年10月,年逾八旬的曹大媽與老伴參加了石家莊市某影樓舉辦的“金婚老人免費拍”活動。在參加活動的過程中,曹大媽不慎在該影樓一樓服務大廳臺階處摔倒,經(jīng)送醫(yī)院診斷為右肱骨外斜頸骨折。事故發(fā)生后,影樓分三次給老人送去15000元錢。后來因為診治費用的增加,曹大媽的親屬多次找影樓協(xié)商未果,于是將該影樓起訴至法院。
法庭上,曹大媽認為,對于年邁的老人而言,影樓內(nèi)設置的臺階存在安全隱患,并且影樓未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來保障他們在接受服務過程中的人身安全,給她造成了巨大的經(jīng)濟損失和精神痛苦,影樓應當賠償損失。影樓方提出,曹大媽摔倒原因是由于其缺少自我保護的安全意識,曹大媽眼神不好,下臺階時,老伴也沒有注意攙扶她。影樓服務大廳的設置符合規(guī)定,影樓對摔傷的結果無過錯,且影樓為他們提供的照相服務是無償?shù)模潞笠呀o付15000元錢,不應再承擔賠償責任。
法院經(jīng)過審理認為,曹大媽在影樓拍照,與影樓形成了服務合同關系。該影樓作為服務機構,負有為消費者服務、保證顧客人身財產(chǎn)權利不受損害的義務,曹大媽年事已高,影樓在其離開前未能盡到注意和保護義務,而導致她摔傷。對曹大媽摔傷后果,影樓一方應當承擔主要責任,曹大媽作為高齡老人,未能做好防范措施,應承擔次要責任。法院遂判決影樓經(jīng)營者給付曹大媽19422元(含已給付的15000元)。判決后,雙方均未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