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王小姐最近卻遇到一件為難事,她手里握著重拍婚紗照的合同,人卻離婚了,婚紗照自然是拍不成,可影樓又不同意退款。為此,她向法律工作者進行咨詢該怎么辦?!?
王小姐今年五一期間辦了喜事,因為事前準備倉促,很多影樓生意紅火,她結(jié)婚一個月后,才在東亭鎮(zhèn)上一家剛開張的影樓里圓了婚紗夢。7月初,王小姐去看樣片,令她失望的是,花了3600多元拍的照,不僅曝光有差錯,而且人也有些失真。影樓經(jīng)理見王小姐要求退款,便提出免費重拍,并贈送一個400多元的相框。然而世事難料,短短一個多月后,王小姐閃電離婚了。王小姐隨即找到影樓說明情況,經(jīng)理表示影樓只負責重拍,王小姐離婚和影樓無關(guān),她什么時候來拍,跟誰拍都給拍,可退錢不行?!斑@是婚紗照,是跟誰都可以拍的嗎?”雙方爭執(zhí)不下。在旁的顧客也是意見紛紛,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
帶著字條,王小姐最終向法律工作者“求救”。工作人員聽后認為,這種在簽訂合同時想不到的條件出現(xiàn),應(yīng)屬于不履行合同的免責事由。影樓第一次拍照不合格,后來答應(yīng)重拍等于重簽合同。而王小姐突然離婚,使重拍合同失去了意義,這樣王小姐完全可以與影樓解除合同,要求退還拍婚紗照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