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殷和女朋友經(jīng)過愛情長跑終于定于今年2月10日準備結(jié)婚。經(jīng)過多方比較權(quán)衡后,小殷終于定下淮海路一家婚慶公司。去年11月12日,小殷與這家婚慶公司簽訂了婚慶服務(wù)委托合同。合同約定,婚禮當天由該公司提供凱迪拉克婚車及其他婚慶服務(wù)。在親自看過凱迪拉克婚車后,小殷當場支付了1700元定金。
今年2月10日婚禮當天。小殷11點30分趕到婚慶公司接車,但卻被告知那輛凱迪拉克尚未到。婚慶公司稱可以提供一輛借來的林肯車代替。由于這輛林肯車成色較舊,加上新娘當?shù)仫L俗林肯車不可用作婚車,小殷很不滿意。
在與林肯車駕駛員成某爭吵幾句后,小殷與成某毆打起來。在互毆中,小殷臉部、嘴唇受傷紅腫,衣服和手表表帶也被扯壞。小殷撥打110報警后,雙方被警方帶走接受處理。
經(jīng)審理,法院認為,成某不是婚慶公司工作人員,其毆打行為給小殷造成了精神痛苦,因此成某應(yīng)賠償一定精神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