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投訴稱,去年11月,與未婚妻柏小姐花4510元,在xxxx婚紗攝影公司拍結婚照。取照片時發(fā)現:相冊中,有大量氣泡和
找“xxxx”論理時,“xxxx”提出,消費者必須先歸還相冊專輯,而田先生認為,應先解決問題,若先歸還,就失去了依據。
消協人員看了電子相冊后,確認反映屬實。
經協調,xx公司同意,以不誤田先生結婚為前提,盡快修復相冊的所有問題,另外免費將“水晶照片”改為“數碼水晶”,并在新人結婚當天,送鮮花一束。
他投訴稱,去年11月,與未婚妻柏小姐花4510元,在xxxx婚紗攝影公司拍結婚照。取照片時發(fā)現:相冊中,有大量氣泡和
找“xxxx”論理時,“xxxx”提出,消費者必須先歸還相冊專輯,而田先生認為,應先解決問題,若先歸還,就失去了依據。
消協人員看了電子相冊后,確認反映屬實。
經協調,xx公司同意,以不誤田先生結婚為前提,盡快修復相冊的所有問題,另外免費將“水晶照片”改為“數碼水晶”,并在新人結婚當天,送鮮花一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