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司儀在婚禮當天缺席遲到、言辭不當;或者婚禮錄像帶損壞、模糊不清將有望獲得保險賠償。上海市“婚慶服務質量責任險”將于7月底出爐,其中包括婚慶公司責任險和婚慶服務對象責任保險。
司儀是個和百姓切身利益息息相關的行業(yè)。但在過去,我國沒有一個明確的規(guī)范性的制度對司儀的行為進行約束和規(guī)范。于是,一些司儀侵犯客戶的事情時有發(fā)生。更有甚者,有新聞報道曾有司儀犯渾,把“喪事”的解說詞用在了“婚事”上。
現在,司儀缺席或者言辭不當,將獲得最高3000元左右的理賠。此條款的出臺,對百姓來說,是件好事。同時,此條款對司儀來說,也是個約束。有了規(guī)矩,司儀們才有所“懼”,才有所不為,才有可能遠離“司儀油子”的形象。筆者相信,在有了這種責任險之后,司儀活動將會有一個更高層次的飛躍。
讓筆者憂的是,此懲罰性條款實際上是一種保險。而不是法律性條款,甚至連行業(yè)性的條款可能都算不上。如此保險,是否有權威性?是否能夠得到法律的認可?而且,上海市的婚慶行業(yè)協會是否是國家認可的行業(yè)協會?這些,都是百姓所擔心的。其實,百姓心中還是更希望能出臺一項法律意義上的懲罰性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