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請專門的婚紗影樓錄像,但錄像卻漏掉娘家人的鏡頭。近日,文登市消協(xié)成功處理一起結婚錄像漏掉女方父母鏡頭案件,消費者獲賠1400元。
2004年11月27日是楊女士和劉先生大喜的日子,新郎按照約定準時來到了新娘的家中,按照當?shù)氐慕Y婚習俗,錄像師便開始照相、錄像一條龍服務。喜慶的一天在忙碌中不覺過去了。
第二天,一對新人在新房中看結婚錄像,發(fā)現(xiàn)在女方家中拜父母時的鏡頭中竟然沒有新娘的父母?!拔腋改付冀≡?,而且當天也錄像了,為什么偏偏就漏掉了他們?”新娘決定要討個說法。
2004年12月6日,楊女士和劉先生來到了當?shù)叵麉f(xié),向消協(xié)工作人員陳述了事情的經(jīng)過,并提供了錄像帶。雙方合同約定的是婚禮攝影一條龍服務,費用為1000元,楊女士提出5000元的精神賠償。
當?shù)叵麉f(xié)隨即約來了這家婚紗影樓的負責人。消協(xié)認為,婚紗影樓的做法的確給當事人造成了一定的精神傷害,影樓應適當給予賠償。經(jīng)消協(xié)調解,最終雙方達成協(xié)議:當面向楊女士賠禮道歉,當場付給楊女士精神損失費1000元,并補償400元。
省消費者協(xié)會的有關負責人認為,根據(jù)《合同法》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guī)定,經(jīng)營者應當保證消費者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情況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應當具有一定的質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消費者因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受到人身、財產(chǎn)損害的,享有依法獲得賠償?shù)臋嗬?。該案例中由于其服務的特殊性,對消費者造成的精神損失不可追償,無法彌補,消費者提出精神賠償?shù)囊笫呛侠砗戏ǖ摹?